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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獨的「加害人」——失衡的司法翹翹板

鄭性澤案極簡版:

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五日,鄭性澤和朋友到KTV唱歌,沒想到捲入一場密室槍擊案,造成兩人死亡。其中一個是一起唱歌的人,另一個則是警察。鄭性澤被當作嫌疑犯遭逮捕,民國九十五年,最高法院判決死刑定讞。

一、真相何在?

在這個密室槍擊案中被格斃的羅武雄,並不是唯一的嫌疑人,另一個嫌疑人,是那個在槍戰中斷了一條腿擁有兩隻改造手槍的鄭性澤。這個加害人在媒體的報導中,對比不幸因公殉職的蘇憲丕留下的孤兒寡母,根本就是冷血無情罪無可赦。於是我們的國家機器花了四年三個月,開了二十一次庭,做了七次審判,終於把他三審死刑定讞了,何等大快人心!

但是,請讓我們看看,他被判刑的證據:一份他的自白,幾個證人的供詞,現場的照片,制式克拉克兇槍擊發後遺留的彈頭四枚,兩隻制式手槍,兩隻改造手槍。而關於那份有問題的自白,在檢察官與警察陪同回到案發現場做勘驗時,鄭性澤還對檢察官翻供了!

那我們覺得最公正的科學鑑識證據呢?

現場重建:沒有。現場鑑識報告:沒有。彈道分析比對:沒有。法醫鑑識:沒有。創傷分析:沒有。指紋比對:終於有了,但是兇槍上沒有鄭性澤的指紋。

對此我們不免要問:真相何在?

二、法警一家親?

鄭性澤要面對的不只是審判的漫漫長路,還有在他眼前龐大的司法體系。如果他真的殺了警察的話,他的罪行與這司法體系也許還能在翹翹板的兩邊找到一個與之平衡的支點。只是現在這個殺警案疑點重重,他卻仍舊得要坐上翹翹板的一邊,是不是就此平衡不是重點,讓他上去,就是重點。

因為同樣隸屬於政府單位,司法官、檢察官、警方與鑑識人員之間的默契,早已是公開的秘密。

法官跟檢察官一起通過司法考試,在同一個司法官訓練所裡受共同生活兩年,住在一起、學在一起,相互砥礪熬過兩年嚴苛的受訓過程。畢業之後各自飛,總兜不出這個小圈圈。法官的案量堆成不只一座山,檢察官這邊的卷宗也不遑多讓。下了法庭大家聚個餐,互相拍拍肩膀敬個酒,你的辛苦我都懂。而檢察官桌上的偵查資料卷宗哪來的?「法官」開過偵查庭,「檢察官」指揮「警察」辦案。於是刑警們不只衝鋒陷陣出生入死,抓到嫌疑犯做筆錄做現場蒐證,另有「政府單位」的鑑識人員共同協助,勞心又勞力。檢察官桌上厚厚的一疊卷宗都是他們的血汗換來的。

因此,既然是一宗「殺警案」,檢察官當然不能「隨便辦」!

三、盼給死囚鄭性澤一個再審的機會

我們認為,這麼重大的刑案,還判了死刑,一定通過慎重的開庭審理,各種證據必然要反覆檢驗。但是我們不知道,法官背負著沈重的輿論壓力,同僚和警界的期待,居然往往求其生而不可得!

在台灣,聲請再審的條件嚴苛無比,廢死聯盟司改會台權會忙活了這麼多年,聲請再審成功的,居然只有蘇建和案一件。然而看完了以上的報導,我們還能那麼理所當然的認為鄭性澤案的蒐證與審判是毫無暇疵的嗎?難道鄭性澤的案子,不值得司法給它一個再審的機會嗎?

送一個這樣的「加害人」上翹翹板,另一端是政府司法體系的共謀,再怎麼想平衡也找不到適當的支點。但不管,這個遊戲就是這樣玩的。鄭性澤孤獨的影子在陽光明亮的照射下拉得長長地,而那是他唯一的同伴。

 

鄭性澤部落格:http://toomuchdoubt-cheng.blogspo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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