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ov 22 Thu 2012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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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募款: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 Nov 02 Fri 2012 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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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著沒事也可以被車撞不爽篇
騎車出門去士林捷運站面交歲時紀,回程到住處附近的7-11買晚餐,然後悠閒地緩慢的騎在人行道上準備回家。(我騎人行道已經有錯在先了,我懂。)等待過馬路時確定都綠燈了,我才發動過馬路,然後聽到喇叭聲的同時,我已經被撞倒了......(x,我才剛領了我在小七寄杯的特調冰咖啡就這樣沒了~)(幸好包包放車廂裡所以什麼東西都沒破。)旁邊店家聽到撞車的聲音出來看,把我們兩個女生的機車各自扶起來。我實在沒力氣找人吵架,可是......
「小姐,我這邊都綠燈了,你是怎樣啊!」
對方居然還兇我:「我那邊是綠燈所以我才過來的,更何況你騎那麼慢!」(暗,我騎人行道當然要慢慢騎啊,而且十次車禍九次快,生平第一次因為1.車速慢 2.被撞 3.居然還被罵?!)
我:「我這邊的方向都是綠燈,你那邊會是綠燈才有問題,頂多是黃燈吧!」(我在T字路口的尾巴,她從T點過來)
「我確定我是綠燈才過來的,而且我有按喇叭欸!」(我真的不知道撞人的是在兇屁......)
「我聽到喇叭聲的時候已經被你撞了......」
「我早就按喇叭了,難道我會要撞你的時候才按喇叭嗎?」(為什麼撞人還這麼兇......)
「我聽到喇叭聲然後就被撞上了,因此你就是快撞上我才按喇叭,所以你車速應該很快。」
「......反正你騎那個方向本來就不對!」(廢話,我知道啦!)
算了,反正人沒事,我要回家了......「你沒受傷吧!」對方過來問我:「你人沒受傷吧?」本人完全不想理她,車子牽了就走了,我知道我很沒風度沒禮貌,但是她x的你撞人還兇巴巴的最後再來摸頭我是要態度多好?沒有罵回去已經很對得起你了!就是因為我自己也有錯所以懶得跟你吵啦!
幸好車子還發得動,可是有一點怪聲,回家以後漸漸覺得左手有點麻,不太能出力......我應該把對方車號記下來的我這個笨蛋傻瓜慢半拍二百五!
整個晚餐食慾都沒有了......
「小姐,我這邊都綠燈了,你是怎樣啊!」
對方居然還兇我:「我那邊是綠燈所以我才過來的,更何況你騎那麼慢!」(暗,我騎人行道當然要慢慢騎啊,而且十次車禍九次快,生平第一次因為1.車速慢 2.被撞 3.居然還被罵?!)
我:「我這邊的方向都是綠燈,你那邊會是綠燈才有問題,頂多是黃燈吧!」(我在T字路口的尾巴,她從T點過來)
「我確定我是綠燈才過來的,而且我有按喇叭欸!」(我真的不知道撞人的是在兇屁......)
「我聽到喇叭聲的時候已經被你撞了......」
「我早就按喇叭了,難道我會要撞你的時候才按喇叭嗎?」(為什麼撞人還這麼兇......)
「我聽到喇叭聲然後就被撞上了,因此你就是快撞上我才按喇叭,所以你車速應該很快。」
「......反正你騎那個方向本來就不對!」(廢話,我知道啦!)
算了,反正人沒事,我要回家了......「你沒受傷吧!」對方過來問我:「你人沒受傷吧?」本人完全不想理她,車子牽了就走了,我知道我很沒風度沒禮貌,但是她x的你撞人還兇巴巴的最後再來摸頭我是要態度多好?沒有罵回去已經很對得起你了!就是因為我自己也有錯所以懶得跟你吵啦!
幸好車子還發得動,可是有一點怪聲,回家以後漸漸覺得左手有點麻,不太能出力......我應該把對方車號記下來的我這個笨蛋傻瓜慢半拍二百五!
整個晚餐食慾都沒有了......
- Oct 30 Tue 2012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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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歲時紀之韭菜花篇

(碎碎唸的開箱文,因為身體很不舒服,所以會很囉唆,不想看的可以直接去相簿,那裡安靜很多。)
好啦,是韭花菜......不對,是韭花帖。
剛開始看到大本一日一頁居然名叫韭花帖,其實心裡有點悶,因為我不太喜歡吃韭菜,看到韭花帖就會讓我想到韭菜,這......
不過看看我的花嫁,我這個人話一多的時候,A6根本裝不下啊!所以雖然紅樓夢的秋水是那麼的完美,考慮到現實因素,我還是選了韭菜,今天拿到看到實品,好吧,我對韭菜有點釋然了,畢竟今年還抽到小儀式,那就讓韭菜的歸韭菜,韭花的歸韭花帖吧!
- Aug 04 Sat 2012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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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罵幹的方式 by 張娟芬
- Jul 13 Fri 2012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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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看看我的大選前願望吧!
- Jul 13 Fri 2012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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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處處有溫情,請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以下是6/19寫的文,之後因病沒有更新(或者事情太多想不出梗),接下來心有餘力會繼續更新(我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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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王家不能拆。
垃羊:(我已經把預售屋賣掉了...市政府可以幫幫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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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王家不能拆。
垃羊:(我已經把預售屋賣掉了...市政府可以幫幫忙嗎?)
- Jul 13 Fri 2012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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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海中遇見你
昨天和朋友N的文章看到她喜歡殷正洋,覺得好驚喜,因為他也是我心目中永遠的「最佳男演唱人」,
N很喜歡殷正洋版本的「人海中遇見你」,這在當時還是某品牌車子廣告的主題曲,常常播,所以我印象很深刻。
殷正洋把這首歌那種不管是親情、友情、還是愛情,甚至是信仰之情,唱得充滿溫暖與希望,
詞曲其實很簡單,想表達的事情可以說很單純,單純但是並不簡單。
N很喜歡殷正洋版本的「人海中遇見你」,這在當時還是某品牌車子廣告的主題曲,常常播,所以我印象很深刻。
殷正洋把這首歌那種不管是親情、友情、還是愛情,甚至是信仰之情,唱得充滿溫暖與希望,
詞曲其實很簡單,想表達的事情可以說很單純,單純但是並不簡單。
- Jun 05 Tue 201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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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獨的「加害人」——失衡的司法翹翹板
孤獨的「加害人」——失衡的司法翹翹板
鄭性澤案極簡版:
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五日,鄭性澤和朋友到KTV唱歌,沒想到捲入一場密室槍擊案,造成兩人死亡。其中一個是一起唱歌的人,另一個則是警察。鄭性澤被當作嫌疑犯遭逮捕,民國九十五年,最高法院判決死刑定讞。
鄭性澤案極簡版:
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五日,鄭性澤和朋友到KTV唱歌,沒想到捲入一場密室槍擊案,造成兩人死亡。其中一個是一起唱歌的人,另一個則是警察。鄭性澤被當作嫌疑犯遭逮捕,民國九十五年,最高法院判決死刑定讞。
- May 22 Tue 2012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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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胡亂擺
很多時候,我的確很想做那些我想做的事,並且把它們做得很好。但就是因為太想要做好,反而常常做不好,做不完甚至做不到。完全浪費了機會。
後來,我開始想,把那些別人挑剩撿剩的事情拿來做,反正做得好人家也不一定會誇讚,做不好人家也不一定會指責,那就把他們做完就好了。於是我反而可以把事情做完,可能也沒做得多好,也不見得要讓別人看到,反正我做完了,那就好了。
對於像我這樣得失心重的人來說,也許,做那些別人看不見的事情,反而可以讓我過得比較輕鬆,雖然,還是會嘮嘮叨叨,但就是嘴上一邊碎碎唸手上的事情一邊做,然後就好了。
所以,何必爭先恐後?
後來,我開始想,把那些別人挑剩撿剩的事情拿來做,反正做得好人家也不一定會誇讚,做不好人家也不一定會指責,那就把他們做完就好了。於是我反而可以把事情做完,可能也沒做得多好,也不見得要讓別人看到,反正我做完了,那就好了。
對於像我這樣得失心重的人來說,也許,做那些別人看不見的事情,反而可以讓我過得比較輕鬆,雖然,還是會嘮嘮叨叨,但就是嘴上一邊碎碎唸手上的事情一邊做,然後就好了。
所以,何必爭先恐後?
- May 19 Sat 2012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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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520總統宣佈就職前一天
三月初,台北市政府放話說要拆士林王家,我以為在這樣的社會壓力下,它不會拆,我希望不會拆,結果3/28,還是拆了。
5/13,中科搶水工程包商偉盟工業與下游包商,控告阻擋怪手強行開挖水圳的吳音寧妨害自由,構成強制罪。
5/15,中視記者林佳慧告公視PNN新聞網記者鐘聖雄妨害名譽,也告了苦勞網記者王顥中,連聲援的潘翰疆也被告了......
中視記者的傲慢證據: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zqYzTJus4E
鐘聖雄的投書:https://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405/34137991/
王顥中的報導:https://www.facebook.com/WangHaoZhong/posts/10150712145868211
潘翰疆的聲援:???????
5/18,纏訟16年的徐自強的案子在台灣高等法院更八審宣判,種種證據與跡象看來會被改判無罪的機率很高,我很希望他會被無罪釋放,結果還是維持原判,有罪,無期徒刑。
徐自強回家(因為速審法的通過),但是正義還在路上。
https://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519/34239761/applesearch/
還有更多的,更多的,更多的神奇的事件在台灣各處上演。
既然這個社會上有這麼多荒謬的事情,高中生對遊民潑糞,又有什麼好大驚小怪或讓人覺得意外的呢?
5/13,中科搶水工程包商偉盟工業與下游包商,控告阻擋怪手強行開挖水圳的吳音寧妨害自由,構成強制罪。
5/15,中視記者林佳慧告公視PNN新聞網記者鐘聖雄妨害名譽,也告了苦勞網記者王顥中,連聲援的潘翰疆也被告了......
中視記者的傲慢證據: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zqYzTJus4E
鐘聖雄的投書:https://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405/34137991/
王顥中的報導:https://www.facebook.com/WangHaoZhong/posts/10150712145868211
潘翰疆的聲援:???????
5/18,纏訟16年的徐自強的案子在台灣高等法院更八審宣判,種種證據與跡象看來會被改判無罪的機率很高,我很希望他會被無罪釋放,結果還是維持原判,有罪,無期徒刑。
徐自強回家(因為速審法的通過),但是正義還在路上。
https://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519/34239761/applesearch/
還有更多的,更多的,更多的神奇的事件在台灣各處上演。
既然這個社會上有這麼多荒謬的事情,高中生對遊民潑糞,又有什麼好大驚小怪或讓人覺得意外的呢?
- May 18 Fri 2012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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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個哭泣的母親節~為死刑犯鄭性澤尋求再審的機會記者會~後記
最近事情很多,前兩天又突然冒出一個愛滋志工研習在5/20星期日。
2012.5.12(六)母親節前夕,廢死聯盟辦了一個記者會:十個哭泣的母親節~為死刑犯鄭性澤尋求再審的機會
這個感想我想了很久,但是因為張娟芬說我們都不太走撒狗血路線,剛好我的專長就是情緒化、煽動民心、撒狗血(這其實不是什麼好事吧),不過其實心裡一直在run一些冷東西,也不知道怎麼會有這樣的落差。
以上是廢話。
其實記者會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面對一大群人,兩隻麥克風督在鄭媽媽的嘴邊要她多講幾句話,記者很急迫的想得到訊息,但是鄭媽媽看起來很緊張很焦慮、要說些什麼又不知道怎麼說,只好一直重複他家鄭性澤是被冤枉的,請大家幫忙讓他回家幫她過母親節這一類的話。
現場直接目擊這樣的景象出現,我承認自己的情緒是憤怒的,但是我也相信,如果新聞會播,報紙會登,那麼這一切我都可以勉強忍受,這必要之惡。
回到原本的感想上,這些想法很瑣碎,沒有條理,請見諒。
在寫這篇文章之前,我腦袋裡首先跳出來的,就是這件事,所以,我也決定以這個部份作為開頭。
我其實決定先為在此次案件中殉職的刑警蘇憲丕默哀。
接著,這十個哭泣的母親節,不只是鄭性澤媽媽的,也是蘇憲丕的媽媽過的十個哭泣的母親節,而且她還要繼續過下去,因為她兒子再也不會回來,她的憂傷悲憤無助(這些都是我猜測的)可能會持續很久很久,希望大家可以記得這一點。
但是不能為了彌補她的創傷,就要一個無辜的人(牢記無罪推定原則)陪葬。就像在「殺戮的艱難」一書中所提到的一個概念,我們不能把死刑當成一個禮物,送給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屬(還有社會輿論),就算是完成使命。至於他們是不是真的得到撫慰了,我們不管,因為社會大眾滿意了,我們覺得公平正義被伸張了,輿論被撫慰了,這樣就好了。
問題是,那國家政府真正的責任呢?
問題是,公平正義真的被伸張了嗎?
有人說,「覺得最嘴巴說出的話,一點證據都沒有,根本不知道說話人心中和腦袋瓜會想些什麼,而且話語是一個很奇妙的東西,它或許是因為被別人脅迫,或許基於人情壓力什麼的,反正有很多原因啦,一點都說不準。覺得把自白當作證物,似乎不太合理。」
我同意一部分,但是如果真的是如此,我們在法庭上,就不需要證人了,因為證人的記憶和證詞,可能會因為時間(重大刑案的偵查和審理基本上應該都會拖上一段時間,如果我的理解沒有問題的話)、上證人席前的模擬,律師檢察官的交互詰問,都會影響(甚至引導)他們的回答。開放式問句和封閉式問句會影響法官、媒體、 旁聽者的心證。他們說的真的是眼見為憑嗎?還是經過設計之後的證詞?但是要說這樣的證詞是完全無證據效力的嗎?透過物證、人證、書證、自白,我們還是可以靠近真相一點,盡可能的還原事件的全貌。
(因為真正的真相在發生的那個時間點過後就消失了。就算還原現場,案發第一時間現場保持完整,蒐證確實,科學鑑識做的無可挑剔,我們還是只能非常靠近真正的真相,而不可能完全知道真正的真相,這是我所理解的現實面。)
我不喜歡把這樣的案子做個人歸因(也許是因為我長期以來接受的教育訓練與對我的影響),但是張娟芬在回答我這個問題時,很誠實的說了一段話(我不完全記得詳細 對話內容,僅列出大概。):「因為我們說這是一起冤案,所以大眾會很想知道那個被冤枉的人,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這不是一個讓我滿意的答案,但是我不得不同意。換成是我,現在也想不出其他的說法。雖然我覺得這樣真的,很不好。
社會工作很講求人與環境之間的互動,以及社會結構與系統的問題,所以如果可以的話,其實最根本也最困難的作法,是教育民眾。一個人之所以會變成這樣,絕對不只是他個人的責任,我們每個人都要擔負一部分的罪愆。但是這很難說服大眾,因為大家幾乎都會覺得:「這個人(或案子)會變成這樣,關我什麼事?」
群眾的冷漠、法務部(檢察官)和司法院(法官)之間的關係剪不斷理還亂,沒有分開的獨立作業,心證在審判之前就被污染(法官一審之前就看過檢察官訊問嫌犯的卷宗),太多案件必須處理而累積的壓力(和績效)......等等。於是,最快的解決方式,嫌犯說我有罪,然後真相就大白,死刑就這樣判下去,乾淨俐落。
(在此感謝任君逸律師回答的那部份,談到現實的實務上的系統面問題。也就是法官、檢察官、警察和鑑識人員之間的默契、矛盾,或說是結構上的不得不然─我不會使用掛勾這個字眼,因為這又把錯誤推給個人的道德與行為,我認為對於這些執法者,無罪推定的原則一樣適用。)
偏偏有一群人很閒,還有一些律師很熱血,他們東西南北找警察和檢察官辦案上的瑕疵,找其他的證據,因為他們查過卷宗看過現場照片檢查過證據,覺得這個案子有問題。回顧回到勘驗現場的錄影帶,鄭性澤一直說我怕、我怕、我怕,反覆講了很多次。如果他真的那麼怕,他怎麼會這麼容易就跟警察說:「對,我有開槍。」
如果我怕得要命,打死我都不會說我有開槍,反正承認我有開槍,而且還是殺警,很高的機率一樣被判死。
鄭性澤大概沒有想到,對檢察官翻供,結果碰了一鼻子灰,檢察官只覺得他想脫罪,不採信這個說法,因為前後矛盾。
我不談刑求,因為很難證明,這誰都知道。
槍上沒有他的指紋,然後說他有開槍,這是哪門子的科學鑑定?
沒有做彈道比對,沒有做完整的現場重建,第一時間送到醫院做腿部開放性骨折治療,還被警察中途帶回去詢問供詞,再回到醫院做健檢,除了一開始的開放性骨折,又增加了其他的傷痕,所以有沒有刑求?不知道,法官不管醫院的健檢報告。
關於此案疑點重重,我不多說案情,下面有連結。我只想說一點心裡的想法,很凌亂,但微薄的希望有人能看完它。
鄭性澤案部落格https://toomuchdoubt-cheng.blogspot.com/
最後,請讓我們複習一下這篇文章:[轉錄] 說個故事給蘇建和案的承審法官們聽
如果沒耐心複習全文,沒關係,我摘錄出文章中和本案關係最密切的一段經典文字:
全世界的冤獄,結構都是一樣的:殘忍的犯罪,聳動的媒體報導,激憤的輿論,先入為主的警 察,代罪羔羊的鎖定,刑求逼供得來的唯一證據──卻是「證據之王」的自白,跟隨警察起舞的檢察官,面對社會壓力的法官。「無罪推定」,從來就不是刑事訴訟的基本精神。「給社會一個交代」才是。
- May 08 Tue 2012 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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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6 刁民上法院——一場沒有檢察官與法官的公民記者會

如果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那麼這些公民越過了什麼界線「變成」刁民?作為一個準公民記者,我企圖從他們個人(工作上的)特質與環境互動的角度切入,刁民們的犯罪(?)細節並不是本篇的重點。
從告警察的紀錄片工作者陳育青談起

